企业取得11项资质后注册建造师不符合标准要求,限期整改

▎来源: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

关于送达中联瑞丰(北京)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

中联瑞丰(北京)建设集团有限公司:

       经查,你公司在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后,注册建造师不再符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、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、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贰级、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、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、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、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、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贰级、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、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11项资质标准要求,本机关对你公司下发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。

       因通过多种方式均无法与你公司取得联系,本机关做出的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(京建法改(房建)字[2025]第690027号)无法送达你公司。我们将在官网(https://www.bjfsh.gov.cn/)依法向你公司进行公告送达,你公司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领取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,逾期则视为送达。

       特此公告。


北京市房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

2025年7月28日


附件:关于送达中联瑞丰(北京)建设集团有限公司《责令改正通知书》的公告.pdf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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